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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种餐盒有毒物质超标100多倍 |
|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31日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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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教授透露,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北京金源时代购物中心五层的两家知名餐馆购得打包餐盒。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他们将从这两家餐馆购得的餐盒封存后,送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检测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有毒物质竟然超标100多倍!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明确规定,分别在4%乙酸及正己烷条件下蒸发残渣溶出量每升不得大于30毫克。这两家餐馆一家使用的“YL-03”餐盒乙酸和正己烷蒸发残渣检测含量每升分别达到4540毫克和729毫克,分别超过规定限值153倍和23倍;另一家使用的“ZS-104”餐盒乙酸和正己烷蒸发残渣检测含量每升分别达到3980毫克和704毫克,分别超过规定限值132倍和22倍。其中,乙酸蒸发残渣超标说明被检测物中添加的矿物质,比如碳酸钙、滑石粉等含量超标;正己烷蒸发残渣超标则说明,餐盒使用原料添加的石蜡中多环芳烃致癌物含量超标。
如果用这种劣质餐盒长时间装醋或油脂类食品,将会有1/4到1/3的有害物质被消费者吃掉。这些“慢性毒药”随醋、油脂等析出被消费者食用,可引发消化不良、局部疼痛以及肝系统病变等多种疾病,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严重时会导致胆结石、肾结石、重金属中毒甚至细胞癌变。
董金狮教授表示,2009年11月6日,卫生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特别是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生产单位,按照现行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并开展自查清理。在《食品安全法》中,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纳入其监管范畴,对食品包装提出了明确要求。食品包装的安全性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安全,然而“食品包装安全等同食品安全”的观念并未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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