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龙先生在南宁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瓶豆腐乳,打开瓶盖后发现瓶中竟有一条蛆虫。商家虽然同意赔付,但龙先生却对“赔偿”额度产生了质疑。

腐乳里惊现条蛆虫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3月20日,市民龙先生在广西南宁桃源路的利客隆超市购买了一瓶广西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0010451的“香和”腐乳。3月23日,当他打开瓶盖时,赫然发现有一条蛆虫悬浮在瓶中的液面上。
龙先生随即联系了厂家,厂家答复应找本地经销商解决。然后,他又拨打经销商的电话,经销商表示可以按“一赔十”的额度赔偿,即按照豆腐乳价格的10倍赔付。
龙先生认为,按照豆腐乳的市场价格,即使“一赔十”也只有35元,并不能起到“惩戒厂家”的作用。之后他又拨打该厂家的电话进行协商,对方依然是“一赔十”的态度。龙先生疑惑了:如此的赔偿是否真的合理,他是否应该得到更高的赔偿以达到惩戒商家的作用?
3月26日,记者联系了广西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南宁片区负责人李小姐告诉记者,豆腐乳属于高蛋白食品,打开瓶盖后,如果保存不当就会生虫。“像龙先生这样,是将豆腐乳瓶盖打开后才发现的虫子,厂家‘一赔十’已是最大的额度。”
记者了解到,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对此,南宁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当消费者购买到危害身体健康的食品,并且属于商家恶意欺诈时,商家应依法对消费者进行“一赔十”的赔偿额度,如果消费者还需进行其他费用的索赔,如精神损失费等,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工商部门都可以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功,消费者则可以诉诸法律。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在遇到“问题产品”时,保留好购物小票等消费凭据,以及其他相应的损失凭据,以便日后与商家进行协商赔偿。此外,消费者还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工商局会及时对出售问题产品的超市和生产厂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