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5月26日报道 按照规定,质监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检验费应由当地政府财政“买单”,可金寨县质监局数年来,却强行对茶农收取检验费。对拒缴户,课以更严厉的罚款,对缴了费的农户,却从不提供检验报告。
5月19日,接到茶农投诉后,记者实地走访了部分茶农和当地质监部门。
金寨县位于皖西边陲、大别山腹地,是全国首批20个无公害茶叶生产示范基地之一,也是中国十大历史名茶六安瓜片的原产地和主产地,是全国重点产茶县之一。全县现有茶园14.2万亩,年产干茶4200吨,产值1.15亿元,茶叶成了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因此,在这个县,每年茶季,在自家小作坊从事茶叶加工的农户较多。
19日,记者在古碑镇、青山镇部分茶叶加工户家,看到他们的茶叶加工场所很简陋,大多只有一套(杀青机、理条机、烘干机各一台)茶叶加工设备。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茶叶也大多都销往当地的茶叶批发市场。他们加工的茶叶一般都没有注册商标,没做精细包装,从某种程度上说,还不能算是正规的商品或茶叶企业的产品,更谈不上进入超市、商场销售。
由于是家庭作坊式加工,金寨县茶叶加工户一般都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这就给当地质监部门乱收费提供了借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质监部门对加工户的茶叶抽检,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而金寨县质监局却常年借此向加工户伸手要钱。2006年至2009年,每年的检验费为500元,今年收取的标准是600元(包括100元磅秤检验费),并要求每户加工户无偿提供2斤茶叶作为检验样品。有的加工户不愿检验,质监局就给他们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他们课以罚款,罚款金额为当年所加工的茶叶全价。罚款的理由是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属非法加工。不过,只要缴纳了检验费,即使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可正常加工生产。
青山镇部分茶叶加工户告诉记者,县质监局执法工作人员年年都到位于道路两侧的加工户家,强行收取检验费。该镇农民王学军(化名)说:“我加工的茶叶没有包装,不贴商标,主要在当地茶叶批发市场销售,前年,质监局来人收费,我送给他们两斤好茶叶,检验费就免了,去年送了三斤好茶叶,他们也没收我检验费,今年,我给了他们两斤稍微差一点的茶叶,他们便要我缴600元检验费,我赌气不愿给,就下罚单罚我七八千元。”加工户张一元(化名)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很多加工户每年缴了检验费后,却从没看到过检验报告。
检验茶叶不收费,对此食品安全法有明文规定,作为执法部门,金寨县质监局为何要逆国家法律法规行事呢?记者来到金寨县质监局求解答案。
记者在通报了采访情况后,该局分管此项工作的杨副局长解释,为加强卫生监督,他们局安排综合股和稽查队到这些加工户家,让加工户提供样品,由局里委托六安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这种检验要收费,如果加工户不愿检验,工作人员就要以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由进行罚款。在检验后,有的检验报告确实没有送给加工户。
根据杨副局长所述的收费理由,记者在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2009]365文后发现,根据上述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质监局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由质监局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它任何费用。购买样品、检验等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局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相关费用也由同级财政列支。
显然,杨副局长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关于对加工户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就要罚款的问题,记者提出,为何缴了检验费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就能加工?为何不引导加工户办证?杨副局长说,他们县只有20多家加工企业办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它众多茶叶加工户不具备办证条件,因为这些加工户没有正规的厂房,没有检验设备,没有专门的检验人员。因为茶叶是当地农民的经济支柱,又不能取缔,因此,只要缴了检验费,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可加工。如果加工农户不愿检验,在处罚上只能以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由进行处罚。
金寨县这些作坊式茶叶加工农户,真的需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吗?对此,省质监局食品监督处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茶叶加工后不贴商标,没有自己的品牌,在当地销售,这样的茶叶加工户,不需要办理食加生产许可证。
执法不依法,反而以执法检查为借口乱收费,且一收就是数年,对这一现象,金寨县部分接受采访的茶农发问:“上级主管部门为何不来管管呢?”
对此,安徽日报农村版报将继续关注。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王明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