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前天买的鸡爪咋是昨天产的
来源:温州商报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商报记者 曾云毕 通讯员 陈坚

  

  商报讯 2月28日买的鸡爪,标注的生产日期竟是3月1日(如图)。食品“早产”现象屡有发生,消费者食用安全敲警钟。昨天上午,龙湾消保委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警惕食品“早产儿”,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不要过分迷信生产日期,不妨从色泽、口味方面检验。

  2月28日上午,消费者到市区沙城一经营户处购买鸡爪时,发现鸡爪上的生产日期竟是“2011年3月1日”。经营户对整个批次的鸡爪进行检查后发现,标注的生产日期全是“3月1日”。当天,经营户和消费者同时来到龙湾沙城工商所举报。据介绍,这种鸡爪是重庆某食品公司生产的“周义”牌野山椒凤爪,从重庆运到温州起码要2天,所以,该鸡爪起码“早产”3天。

  接到举报,工商人员随即赶往浙南农贸市场,要求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问题鸡爪。据工商人员介绍,食品关乎人体健康,随意标注生产日期,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等。生产商为谋取不法利益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要求“一赔十”。同时,工商部门将对产销商进行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昨天上午,龙湾消保委就此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早产”食品,要到正规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选购时,要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择生产日期最近的;不要迷信生产日期,而要从色泽、形状和口味等入手查看食品实物是否新鲜。


点击浏览下一页


  ⊙商报记者 曾云毕 通讯员 陈坚

  

  商报讯 2月28日买的鸡爪,标注的生产日期竟是3月1日(如图)。食品“早产”现象屡有发生,消费者食用安全敲警钟。昨天上午,龙湾消保委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警惕食品“早产儿”,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不要过分迷信生产日期,不妨从色泽、口味方面检验。

  2月28日上午,消费者到市区沙城一经营户处购买鸡爪时,发现鸡爪上的生产日期竟是“2011年3月1日”。经营户对整个批次的鸡爪进行检查后发现,标注的生产日期全是“3月1日”。当天,经营户和消费者同时来到龙湾沙城工商所举报。据介绍,这种鸡爪是重庆某食品公司生产的“周义”牌野山椒凤爪,从重庆运到温州起码要2天,所以,该鸡爪起码“早产”3天。

  接到举报,工商人员随即赶往浙南农贸市场,要求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问题鸡爪。据工商人员介绍,食品关乎人体健康,随意标注生产日期,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等。生产商为谋取不法利益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要求“一赔十”。同时,工商部门将对产销商进行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昨天上午,龙湾消保委就此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早产”食品,要到正规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选购时,要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择生产日期最近的;不要迷信生产日期,而要从色泽、形状和口味等入手查看食品实物是否新鲜。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部分进口罐头食品标签不合格
下一篇文章:啤酒有异物 四川山城啤酒赔消费者500元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