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家乐”浓汤宝被指配料表含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有消费者近期发现,“鲜虾靓汤”口味的浓汤宝,在包装盒配料表最下方标有“可能含有大豆、小麦、鸡蛋、奶制品、鱼”,而“牛肉浓汤”的包装上则标有“可能含有鱼”。昨天记者获悉,由于包装标识涉嫌违规,贵阳市工商部门已对“家乐”牌浓汤宝等相关产品予以下架处理。而北京一些卖场也自行下架浓汤宝相关产品,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会密切关注这一事件。 
 


    据媒体报道,贵阳市工商局日前下令“家乐”牌浓汤宝相关产品在全市下架,原因是由于产品包装上有模糊字眼。有消费者发现,在包括火腿玉米羹、黑椒酸辣汤、香菇鸡茸汤、鸡茸玉米羹、酸辣汤等多个系列在内的袋装浓汤宝,在配料表中,都有“可能含有小麦、鱼、虾、蟹、蛤”等类似字样。

    “浓汤宝配料表的标示,到底含有还是没有,使消费者难以辨别,配料表说明绝对不允许使用‘可能’的字样。”贵阳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对外称,浓汤宝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48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要求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不得使消费者误解使用欺骗性的文字等。

    而对于浓汤宝包装配料表下方标注的“可能含有”,联合利华发出声明,表示这样标注是国际惯例,“旨在负责任地提示消费者有关致敏的可能性”。据称,由于一条生产线会同时生产多种口味的浓汤宝,配料间不可避免地会有微量交叉带入,因此有可能无意引入致敏物质。为防止消费者对可能含有的鱼、虾成分过敏,为保险起见给出提示。

    据了解,北京家乐福、京客隆部分门店已自行先下架浓汤宝产品,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已关注到这一事件,一旦发现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将严肃查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血燕不合格率100% 药店仍在天价出售
下一篇文章:皇氏乳业宣传数据被指致人中毒 律师称消费欺诈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