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广州增城丝苗米检出镉超标 多款桶装水菌落超标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广州市质监局发布7-8月份42类产品的质量抽查结果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冯艳丹 记者 郭晓燕 通讯员 隋紫萱 报道 广州市质监局日前发布了7-8月对广州市生产领域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腌腊肉制品、糕点、瓶(桶)装饮用水、大米等42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瓶(桶)装饮用水、大米、糕点、水产加工品等1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老广熟悉的增城穗珍香丝苗米、皇后饼店的部分产品均被检出不合格。

  问题丝苗米多家超市未见

  泰国米价连年上涨,不少白领已经开始倾向于本地的一些丝苗米,其中增城丝苗米名声最大。市质监局此次对7-8月本市生产领域的大米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69个企业的70个产品,对大米产品进行了铅、镉、汞、无机砷、六六六、滴滴涕、黄曲霉毒素B1等项目进行检验。抽检70个批次中有2批次的大米金属镉不合格。分别为增城市农科所香丝苗米加工厂生产的穗珍香丝苗米(15kg/包,日期:2011.06.15)、增城市荔城东桥粮油饲料加工厂生产的河粉大米(50kg/包,日期:2011.07.20)。

  根据医学文献显示,镉进入人体,多年后可引起骨痛等症,严重时导致可怕的“骨痛病”。与此同时,镉污染具有相当大的不可逆性,土壤一旦被污染,即便经过多年,对农作物的影响也可能延续很长一段时间。记者随后走访百佳、好又多、华润万家等多家超市发现,增城丝苗米仍在热销,但与“问题”丝苗米同一批号的则暂时未见。销售的员工则表示,增城丝苗米虽然名声在外,但购买的人并不算多,一来价钱较贵,二来米质过软。

  皇后饼店两种糕点不合格

  市质监局介绍,此次抽查了124个企业的183批次的糕点产品,经检验合格165批次。其中老广熟悉的皇后饼店的皇后绿茶芸豆吐司(250克/包。日期:2011.08.09)抽检柠檬黄超标,千麦贝牛角仔(180克/包,日期:2011.08.10)抽检菌落总数不合格;阳光麦语的芙蓉蛋糕(100克/包,日期:2011.08.11)不合格项目则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脱氢乙酸。

  专家建议,消费者购买时要看“QS”标志,选购糕点时,一定要注意标签明示的贮存条件和保质期,高温潮湿季节应谨慎选购。含水量高的糕点在炎热的夏季易受霉菌感染而生霉,有些霉菌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特别提醒消费者夏天购买裱花蛋糕,一定要到有冷藏条件的销售商店购买,已开封的裱花蛋糕应放在冰箱中冷藏保存,尽快食用。

  多款桶装水菌落总数超标

  此次还抽查了7-8月广州市生产领域的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共计抽查96个企业的100个产品。抽检100个批次中16批次检验不合格,合格率为84%。

  广州市力美健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力美健饮用天然净水(18.9L/桶,日期:2011.07.22和350毫升/瓶,日期2011.07.20)、广州市碧江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奇饮用纯净水(18.9升/桶,日期:2011.08.03)等14批次产品均抽查出菌落总数不合格。另外,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雁峰山泉水厂生产的雁峰饮用天然净水(18.9L/桶,日期:2011.07.03)高锰酸钾消耗量不合格,广州市圣八宝矿泉水饮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八宝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日期:2011.08.02)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乡巴佬猪脸”亚硝酸盐和二氧化硫残留超标下架
下一篇文章:黑龙江食品抽样检验 部分葡萄酒企业上黑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