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药监局通报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严重过敏反应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国网9月19日讯 (记者 刘永晓) 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50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引起严重过敏反应及超适应症使用的问题。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的病例报告共计718例。严重病例报告共计31例,其中严重过敏反应较突出,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呼吸困难等。

  在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的严重ADR报告中,有20%的病例用于急性胃肠炎、肝癌、肝炎、保肝、感冒等的治疗,存在超适应症情况。

  据记者了解,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是门冬氨酸钾盐和镁盐的混合物,为电解质补充剂。临床主要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助治疗。根据病例报告数据库信息分析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

  1、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易发生过敏反应,医护人员在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给药期间应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出现过敏症状,则应立即停药或给予适当的救治措施。

  2、门冬氨酸钾镁仅作为电解质补充剂使用,不再用于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和肝性脑病等的治疗。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给药,不得超适应症使用。在使用门冬氨酸钾镁注射剂时尽量单独用药,并在使用过程中密切监测血钾和血镁浓度,及时调整剂量,以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3、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将安全性信息及时传达给患者和医生,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完善生产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内控标准,开展相应的安全性研究。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光明宝宝奶酪擅改配方 质监部门将依法惩处
下一篇文章:光明宝宝奶酪全国下架因含禁放物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