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珠海查获40万假药 制假者称没偷抢靠劳动致富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李国辉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06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警方查获的假药。通讯员供图

  海珠警方侦破特大产销假药网络,查获40多万支假药

  “我们一不偷,二不抢,靠自己劳动力创造财富。”——老板经常对员工说

  哥哥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判刑十年,弟弟闻声而逃,但因禁不住高额利润的引诱,又再次重操旧业,大量制售“百夫康软膏”等假药,销售网络遍及全国多省市。上月5日,海珠警方成功打掉这个以弟弟叶某文(男,45岁,湖南临澧人)为首的特大制售假药团伙,抓获嫌疑人10多名,缴获假药40多万支。

  哥哥入狱弟弟继续制假

  据了解,叶某文与哥哥叶某义早年曾在药店打工。几年前,他们各自开设公司,在简陋的城中村出租屋里生产“百夫康软膏”、“臭美”等假药,对外销售进行敛财。2012年8月,海珠警方经过侦查,一举捣毁了哥哥叶某义的制假工厂,抓获了叶某义及其公司骨干。收到风声的弟弟叶某文立即遣散了公司员工,停产潜逃。2012年底,叶某义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哥哥成为阶下囚,弟弟却并未因此醒悟。在高利润的诱惑下,叶某文于去年底又再次干起了产销假药的勾当。他总结哥哥的“经验”,不仅登记注册了四家公司,公司法人全部由亲戚和亲信担任,自己坐镇幕后指挥,而且为了分散风险,改集中办公为多处办公,在白云区租用某药厂多处厂房,分别作为假药的生产车间、仓储仓库,将制假和仓储分开。之后,叶某文召回旧员工并招聘一些新员工,开始秘密大批量生产未经国家批准的外用皮肤药等假药。

  员工卖药可拿20%提成

  据了解,叶某文为了让假药顺利生产、切实提高产能,在公司内部大力推广“实在文化”,对员工们进行洗脑式教育和管理,让员工们没有思想负担,一心一意跟着他干。在厂房四周,叶某文广贴“重塑人生价值”等标语,并一再开大会向员工宣称:“我们一不偷,二不抢,靠自己的劳动力创造财富”,“只要你能把药卖出去,公司就给予20%的提成”……对自己不顾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挂羊头卖狗肉的犯罪行为进行狡辩和美化。

  为了拓展市场、打通假药的销售渠道,叶某文想方设法拉拢药店帮其售药,不仅给予回扣、提成,还推行“被查包赔”的赔付措施,药店售假被查,只要提供相应处罚的单据,就能从公司获得全额赔偿。

  假药销湖南四川等地

  一番“苦心”经营下,公司很快东山再起,比过去更为壮大。警方侦查发现,叶某文团伙在生产、销售假药的同时,还逐步发展代理商为下线做假药批发销售,假药至今已销往广东、湖南、四川、安徽、重庆等全国多省市。“主要卖给那些城郊、城中村地区或是内陆二三线城市的中小型药店,很多药店还都是有正规牌照的。”相关民警介绍说。

  上月5日7时许,海珠区70多名民警分成7个小组,对叶某文团伙展开收网行动。抓获包括叶某文在内的10多名团伙主要嫌犯,查获“百夫康软膏”等10余类外用类假药品共40多万支。警方估算,该团伙组建三个月间,生产、销售的假药共达1000多万元。目前,海珠警方已对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叶某文等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好又多超市卖臭鸡蛋 同批次剩鸡蛋火速下架
下一篇文章:佛山致癌酱油未了局;2002年开始买工业盐水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