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美派等4批次食品容器具铬溶出量超标
来源:新闻晚报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记者 滕芙勤

  晚报讯 日前,上海市工商部门对浦东新区、闵行、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和奉贤等区域的食品容器具进行了质量监测,共监测各类食品容器具97个批次,合格91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其中,“美派”品牌一款10cm规格的不锈钢口杯、“乐鹏”品牌一款11cm规格的双层百合碗以及 “FACKELMANN”品牌的塑柄漏勺及不锈钢带槽铲因重金属元素铬析出超标被点名。

  据介绍,工商部门共监测不锈钢容器具47个批次,合格43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都为重金属铬溶出量超标。其中, “FACKELMANN”的不锈钢带槽铲(2012年11月7日生产,标称生产企业为法克曼家庭用品深圳有限公司)铬溶出量实测值达2.3mg/dm2,远高于国家标准限量值0.4mg/dm2。据悉,不锈钢容器具与食物,尤其是酸性的食物介质长时间接触后,重金属元素铬、镍、镉等析出,会被人体摄入并慢慢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会不同程度危害人体健康。因此,GB968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中,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铅、铬、镍、镉和砷在4%乙酸中的溶出量都有严格限制。

  此外,塑料容器共监测48个批次,合格46个批次,2批次塑料容器具脱色项目不合格,分别为万载县一统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图案”牌洗米箩(货号:3020)以及泰州市裕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TESCO”品牌彩色艺术吸管(规格型号:6mm×260mm 25只/包)。工商部门介绍,容器的色素与食物接触时会迁移到食物中,直接被人体吸收,对人体造成危害。按照我国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塑料容器脱色试验(包括乙醇、冷餐油、浸泡液)结果应为阴性。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选购食品容器具时,看清标识和外包装,选择有QS标志及证号的包装完好的产品,并挑选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一,没有装饰图案的无色无味的产品。遇到颜色鲜艳的产品,市民可用纸巾在其外表来回擦拭,看其是否有颜色脱落。在选购不锈钢日用用具时,市民应查看产品包装标示上有无“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等信息,并看清产品是否标注符合我国GB 9684-2011标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北京婴儿喝惠氏奶粉拉血便 三个小时吐四次
下一篇文章:在售不锈钢食品容器检出铬超标 世纪联华、大润发等“榜上有名”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