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四川巴州区明确责任 严格把关 确保肉食品安全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去冬以来,陆续有外省所产肥猪进入我区,为确保巴城肉食品卫生安全,城区动检站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强化“瘦肉精”的监管和检测,两个多月来,共对76批2570头外引屠宰生猪进行了“瘦肉精”抽检,未发现一例阳性反应,监管效果良好。具体做法是:

  一、实行“四个承诺”。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肉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食管办”)和城区防疫队向城区动检站签订做好责任区内“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承诺书;生猪经纪人向各街道办事处“食管办”签订不收购饲喂“瘦肉精”生猪的承诺书;仔猪交易市场内贩运户向防疫队签订不收购饲喂“瘦肉精”仔猪的承诺书;检疫员向城区动检站签订不出具无“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的检疫证的承诺书。

  二、明确“四个责任”。实行“瘦肉精”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城区动检站与各“食管办”及防疫队、动检站与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各“食管办”及防疫队与生猪经纪人、各“食管办”及防疫队与包村(社区)的防疫员分别签订“瘦肉精”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逐级负责。

  三、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入场查验关,对进入城区各定点屠宰场的外省生猪逐头查验有无“瘦肉精检测报告”,无检测报告的一律不准入场,并责令返回原地。二是严把检测关,对入场待宰的生猪“瘦肉精”抽检比例由省定的3%提高到5%。三是严把市场监督关,强化对肉市场的巡查,对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瘦肉精检测证明的猪肉一律不准销售。四是资料保存关。驻厂(场)检疫办公室对“瘦肉精”检测及监管工作建立专档,存档备查。

  四、取得“四个效果”。通过增加抽检比例,加大抽检频次,做好抽检记录,落实抽检考核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强化了经纪人的法律责任意识;二是把住了外引畜禽的安全关口;三是建立了明晰的责任落实追究机制;四是实现了外引畜禽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作者:来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松潘县食品安全“保卫战”全面打响
下一篇文章: 华安县药监局召开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动员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