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网友爆料称南方养鸡场普遍给鸡喂精神类药物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据财经中国报道,继指出养鸡场会给鸡喂食精神类药物后,新浪网友“深圳喉哥”日前在微博再次爆料指,深圳、广州等地市场上卖的鸡,大多数都吃了利血平、氯丙嗪等精神类药物。而且中小养鸡场还有其他药物超标使用现象。

  加药成本低效果好

  鸡为什么要吃精神类药物?对此“深圳喉哥”解释说:“我国南方养鸡场普遍大量使用利血平作为鸡群的应激反应的预防药物。所谓鸡群应激反应,就是当温度超过28℃,特别是32℃以上时,鸡群往往由于体温调节及生理机能趋于紊乱而产生热应激,严重影响到鸡的采食量、生产繁殖性能、饲料利用率以及产品质量,并可导致鸡在短时间内大量死亡,给养鸡生产带来损失。”

  “深圳喉哥”说,我国南方一到夏天气温比较高,在饮水中加入抗应激剂,如电解多维、维生素c、维生素E,或在饲料中加入利血平、氯丙嗪等抗应激药物,成本低,效果明显。“有清远的一位养鸡场的朋友跟我说过,南方养出来的鸡,百分百会放利血平、氯丙嗪。”

  记者咨询养鸡专业人士得知,鸡群应激是养鸡生产中经常发生的事。由于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应激反应,常常会给鸡的生长带来一定影响。所谓应激是指动物机体对各种不良因素的刺激所产生的非特异性的生理对抗反应,包括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外因主要指营养水平及环境因素的突然改变,如鸡舍内的温度、湿度极端变化、饲养密度过大、运输、嘈杂等,都会使鸡群处于应激状态。有的初期影响不大,时间一长就会影响生产性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经济效益。为了克服应激反应,很多养鸡场用氯丙嗪预防,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运输途中还在喂药

  记者查询得知,氯丙嗪也叫冬眠灵。作为一种镇静类兽药,氯丙嗪被广泛使用,其主要在肝脏中代谢,并随尿液逐渐排出,但因排出过程缓慢,容易产生药物残留。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对动物性食品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氯丙嗪药物残留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氯丙嗪随尿液排出部分可经多种途径进入环境和人体,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存在着潜在的威胁。

  而利血平则是肾上腺素能神经抑制药,若每日摄入超过0.5毫克,偶可发生抑郁性精神病,长期服用利血平有可能引发乳房肿瘤。据“深圳喉哥”说,养鸡场通常把利血平用于育肥催膘。在肉用仔鸡饲料中添加2~3毫克/公斤的利血平,可提高增重10~12%,饲养周期缩短3~4天。

  “深圳喉哥”特别强调,这两类药物在给人看病的药店里面都属于处方药,长期服用对人体有极大伤害。用这样的药物养鸡,万一有比较高的残留,对人体,特别是对怀孕的妇女将会造成极大危害。

  记者向有经验的兽医了解,按照规定,养鸡场使用盐酸氯丙嗪片必须在上市前28日停药,否则药物的残留就会直接对人体产生影响。对此,“深圳喉哥”特别做了说明:“按规定,盐酸氯丙嗪片必须在上市前28日停药,但是事实上,很多养鸡场和鸡贩子,考虑到运输途中的闷热等高温情况出现,为了减少鸡的死亡等损失,在鸡从养鸡场出栏前,和运输途中,还会给鸡喂食利血平、氯丙嗪等抗应激药物。”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陕西城固强势推进设施蔬菜产业促农增收致富
下一篇文章:章丘分局明水工商所四项举措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