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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食品安全抽检不达标就“摘牌”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由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市食品安全促进会发起、市市场监管局支持,联合深圳市多家百货及超市企业共同开展的“2012年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工作结束,通过严格评审评出的17家合格门店昨日在深圳市海岸城购物中心接受了这一高含金量的牌匾。这是继2011年11月第一次评审后的第二次评审,两次评审共有20家商场获得“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的殊荣。

  记者了解到,这种由政府部门指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发起、民间自发组织、本地主流零售食品企业共同参与的对食品零售商场进行的自律式评审,目前在国内还是第一次。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依据的标准是《深圳市零售商场食品安全管理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的第一部专门针对零售商场食品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标准。该协会标准由市零协和市食促会组织深圳各大食品零售企业在参照国内外主要标准(如ISO22000和HACCP等),并结合企业实际共同起草完成。该标准充分总结了深圳食品零售企业的规范管理经验,是一个实操性很强的规范,是“深圳创新”。

  据介绍,深圳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的方法也是当前国内首创。评审必须公正,有公信力,为此,市零协与企业共同制定了《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活动工作条例》,谨守以下原则:一是评审表依据《规范》制定,每项评分标准由各企业共同讨论决定,严格限制评审员的自由裁量权;二是坚持评审员必须由各参评商场委派本商场负责食品安全的人员担任,既保证评审员的专业性,又避免评审员放任自流;三是每个评审组必须由三位以上来自不同商场的评审员组成,采用随机抽签方式分组,不允许出现互评的情况,以避免不公;四是在评审现场对所有不合格项必须拍照或录像,留存证据,现场评审结果同时由被评商场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避免争议、纠纷。

  据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驰现场介绍,深圳95%食品为外来输入,而深圳20家大型商场、500家门店食品销售占深圳市民食品量80%,所以“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工作具有创造力。

  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花涛宣布了评审结果。他对记者说:“ 通过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的评审,各个企业都在实际工作中加大了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和整改力度。”他举例说,所有商场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有的企业投资购买门店硬件设备,力争达到规范要求;有的企业对食品加工间进行路线改造,避免出现生熟倒流;有的企业对卖场过去裸卖的即食食品添加了盖子;有的企业完善了食品安全的管理流程,并重新设计更符合要求的表格来完成日常记录工作;有的企业加强了对于过期食品、裸卖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检查和管理等等。

  花涛强调,“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实行“一票否决”,不定期复审,实行抽检,不达标就“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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