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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工商局:食品临近保质期 要贴醒目标示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食品临近保质期 要贴醒目标示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张云)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关于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实施"临期食品"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辖区食品经营户要设置专区,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要在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上贴有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并张贴和设置温馨提示。对过期食品勒令商场下架后发现有二次上架销售的,则予以严肃处罚。

    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将采取多项举措在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商场、超市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面推行了"临期食品"管理制度。出台的《指导意见》将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向辖区商场、大、中型超市、示范店和重点批发商发放《倡议书》,提高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自律,规范经营,增强消费者辨别过期食品和假劣食品的能力。

    兰州市工商人员指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柜,要求辖区食品经营户特别是商场、大、中型超市、示范店,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置专区,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

    商家要在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上贴有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在销售专区(柜)醒目处张贴和设置"请您理性购买并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或"本柜食品临近保质期,请消费者购买后在保质期内食用"的温馨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用时注意。

    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有关设立临期食品广利办法公布后,还将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商部门将适时组织对食品、饮料、糕点等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过期食品勒令商场下架,发现有二次上架销售的,则予以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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