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23 日下午,玉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玉林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据悉,专题询问是人大实施监督一种法定形式,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权利,这次专题询问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的首次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科雄、张福文、李克民、杨家庆,副市长邓长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乐敏等出席了会议。
当天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中委员们认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保障。
在审议基础上,黄富明、李放明、韦和平、李秀通、刘戬、唐青莉、卢道东等7 位委员在联组会议上继续追问,涉及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私屠滥宰病死猪流入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的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等大家十分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到场作了认真回答。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水平稳步提升
“《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我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请问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如何建立、运行和落实的?”黄富明委员的问题,直击大背景下我市的总体情况。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骏青答复说,“自《食品安全法》出台以来,我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良好,部门之间出现的职责交叉和空白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主要是认真做好几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成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协调解决全市食品安全难点问题;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朱朝霞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处理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二是市政府、市食安办先后出台工作规则、工作制度、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理顺各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三是完善食品安全执法机构,合理配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设备,增强各环节、各领域的监管力量。四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指导其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五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由食安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行动。六是落实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三员”规定,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设置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村食品安全工作站,落实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使监管触角向基层延伸。七是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并纳入绩效考核,县(市、区)政府与镇街道、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督格局,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绝不让病死猪流入市场
我市是生猪养殖大市,病死猪处理问题始终是社会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也是今年市人大监督的重点之一。李放明委员对这个问题格外关注,他将如何防止病死猪的私屠滥宰问题“抛”给了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局长覃其勇说,防止病死猪私屠滥宰,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市商务局认真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冒用和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病死猪私屠滥宰非法交易行为,对病死猪私屠滥宰高发地段、重点区域、重点目标进行监控,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坚持巡查制度,落实规范管理,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坚持每天组织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病死猪出现较多的集散地段、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进行巡查执法,实行分类、分片、分级跟踪管理。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对病害猪交易和贩运高发地区开展综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一经发现私宰窝点,会同公安、工商、水产畜牧、食药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查处和整治。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协调畜牧部门强化对养殖场对病死猪的处理,防止流入市场。五是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对病死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
“我市群众十分关心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请问我市今后如何防止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韦和平委员追问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接招”的是市农委主任郭铁,他说,市农业部门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认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属地政府负责制的落实;抓好市农委与各县(市、区)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与各地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的贯彻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抓好县、乡两级农产品监管机构的建设,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二是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加强对农技人员和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技人员的水平和业务技能、质量安全意识。三是抓好 “三品”基地建设,大力抓好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工作,正确引导农民按标准进行农产品安全生产,提高标准化生产意识和素质,抓好农产品“三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工作。四是依法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市及县(市、区)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全市58个乡镇流动检测站,深入基地、田头进行抽检把关。
小作坊、小摊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李秀通委员在前期的执法检查中深切感受到,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数量多,管理难度大,对此,他对如何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的问题向工商、质监、市政市容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4个部门发问。
市工商局副局长谢明答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一直是食品监管的最大难题。去年,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各部门明确了职能。根据《意见》内容,工商部门主要从‘一关五化’措施进行监管:一是严把准入关,严格把好市场内和食品经营场所现场制售和不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准入关,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进行查处取缔并规范经营。二是集中经营化,积极引导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现场制售和不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进行集中地段经营和进入商场、店铺进行经营。三是经济户口化,对食品经营场所现场制售和不提供餐饮服务食品摊贩进行排查,建立‘经济户籍库’和一户一档的监管台账。四是监管常态化,努力构建红盾流动服务站、食品快速检测箱、食品安全监测车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网络。五是部门合作化,加强与市政市容管理、质监、卫生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无缝衔接’的整体联动监管合力。六是宣传日常化,并通过媒介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市质监局副局长朱陆峰说:“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机构,质监部门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一是加强检查帮扶,指导达到准入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办生产许可证,要求食品小作坊建立原辅材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保证出厂食品质量安全;对基本达到食品准入条件的小作坊进行改造升级,指导帮扶有条件的小作坊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工作。三是加大违法食品小作坊的查处力度,密切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四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向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培训。”
“下一步,市市政市容管理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组织市城管支队对食品流动摊点加强执法管理,采取不间断巡查、错时上班等措施,对食品流动摊贩较多的地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二是对在城区公共场所和市场周边、主干道两侧的流动食品摊贩,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依法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对严重影响市容的立案处罚。三是不为流动性质的食品摊点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同时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四是与市公安交警支队成立联合执法大队进行管理整治,开展联合清理整治。五是结合在玉林城区人民路和广场东路创建城管示范路、推行南观社区市政市容管理试点等工作,联合部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将流动食品摊点问题管实管好。”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危远模的回答针对性很强。
“在实际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好监管: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辖区分为二环路内和玉州区农村、福绵区农村三块责任区,把责任落实到各辖区的监管部门。二是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分别对城区、玉州区、福绵区的提供餐饮的食品摊贩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档案,掌握辖区内的食品摊贩的数量等基本情况。三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向小型餐饮企业过渡,通过改造达到发证标准,使它们上升到餐饮小型企业行列;对整改后达不到发证条件的,把握好食品原料新鲜、烹调过程煮熟煮透、餐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的可以发临时许可证,允许经营;对于达不到条件,存在风险大的则坚决取缔。四是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积极与市政市容、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引导和规范。五是教育培训,提升素质。根据情况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业主开展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骏青答道。
把好流通这一道“阀门”
“如今,超市、商店、农贸市场等经营的食品品种较多,在方便人民群众的同时也带来监管难题。请问我市今后如何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刘戬委员提出疑问。
市工商局副局长谢明答道,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直把超市、商店、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他指出,一直以来,该局重点抓好八项工作强化监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科室专门抓的工作格局,形成一个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采取“五进、五上、五示”的宣传模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开展宣传教育上媒体、上墙体、上板报、上橱窗、上电子显示屏;运用手机短信警示、网络QQ群告示、飞信提示、食品包装袋明示、社会通告公示等途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三是强化“岗前培训”。要求食品经营户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测试,确保具备食品经营基本知识后方可通过。四是强化“一票通”推行。形成“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的链条管理,集中解决了索证索票难的问题,实现食品安全源头可溯、质量可控、去向可查。五是强化专项整治。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会事节日开展“七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六是强化食品检测。有针对性地对超市、商店、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开展快速检测和抽样检测;推行临期食品明示制度,要求各商场、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七是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八是强化消费维权。畅通全市148个基层消委会分会,1372个“一会两站”,15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和8个红盾流动服务站的消费投诉渠道。
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良好
“学校(幼儿园)人员集中,食品安全尤为重要,请问我市今后如何建立经常化长效性的监管工作机制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唐青莉委员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到在校学生身上,她认为,在校学生年龄小、身体抵抗能力差、食品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学校(幼儿园)是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区域。
“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自2009年接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来,我们一直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三年来,由于监管有力,措施得当,我市未接到过学校(幼儿园)食堂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骏青的回答让与会人员会心一笑。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严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准入关,对于学校食堂硬件设备设施条件、卫生要求和人员卫生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将学校食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学校食堂大力开展“地沟油”、“问题乳品”、“问题肉品”的打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三是继续开展对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培训教育,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四是在学校食堂推行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管理,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监督,促进其自律和提升。五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设食品安全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实用卫生知识,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确保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目前,我国正在开展打击在生猪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的行动,我市如何在源头上对生猪养殖中使用“瘦肉精”加强监管,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卢道东委员更关注“放心肉”的源头监管问题。
在回答询问时,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封寅芳向我们一一列举了五条对“瘦肉精”的监管举措。一是成立“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生产经营者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签订不经营、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保证书》和《承诺书》;举办培训班、上门服务等形式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养殖户、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确保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对养殖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的清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加强群众对消费安全防范监督教育宣传,提高对“瘦肉精”危害性的认识;对举报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实行奖励制度。三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投入品监管,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禁止使用无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标准、无检验合格证“四无”饲料兽药;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监管,采取屠宰企业自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抽检的方式,严把“入场检查、待宰巡查、宰后检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监管”的屠宰场准入四道关;加强监管力量,加大对“瘦肉精”检测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抽检。四是强化无公害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的扶持,大力倡导质优价高无公害产品,以无公害标准化养殖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生猪养殖户加入无公害标准化养殖行列。五是主动加强与公安、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等部门联系,形成长效的协作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对“瘦肉精”的监管,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