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药监分局把药械安全纳入全区“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扎实,药品市场安全有序,医药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7月被山东省药监局确定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区。
该局以实施两个“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为主线,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达标和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区已有3家药品批发企业、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26家药品零售店全部通过GSP认证。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诚信档案建档率100%,全区共有220多家医疗机构通过了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验收。按照“主体合格、行为规范、诚信文明、形象良好”的总体要求,已连续3年在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开展了“文明诚信药店”创建工作,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履行和承担药品安全责任,全区先后有29家(次)零售药店获评“文明诚信药店”,有力促进了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2010年3月起,开展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目前已有7家城区零售药店参与此项活动。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930个品规,货值38620元。由此,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