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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初步建成
来源:福建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11日中午,永辉超市福建大区食品安全管理部证件审核窗口前,人头攒动,前来办理证件审核的食品代理商、批发商排起了长队。“永辉实行总部统一采购再向门店配送的模式,不管是新进场食品,还是在售食品信息变更,都要预先在这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才可入场销售。审核过的信息将记入电子台账,并向省食品流通监管系统数据库报备,实现联网。”证件审核组负责人樊卫敏说。

    这是福建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一个缩影。据悉,自2011年起,可追溯体系建设连续3年被纳入省委省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省、市级可追溯体系示范企业近1000家,累计建立食品经营主体数据21.2万条,采集流通环节食品进销货台账数据2.16亿条,食品索证索票资料信息数据129.61万条,初步实现了“流向可追、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为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2007年,福建省工商部门就在全国率先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工商机关对食品从厂家出厂后、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在流通环节全过程销售链条的监管。此后,在全省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的基础上,省工商局又设计开发出“工商行政管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系统”,包括食品安全监管、报备和查询三个子系统,批发企业和大中型商超备案的食品索证索票信息、进销货信息,都须上传至系统数据库,随时备查。

    此外,省工商局还为各基层工商所配备了1100多台食品流通快速检查仪,加强食品市场巡查,确保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制度有效落实。“每月至少巡查10家以上零售企业,涉及每家企业的产品不少于10种。”福州洋中工商所所长林锦说,“条形码一扫,便知食品从哪来、去哪里。若有发生事故,工商部门的倒查效率便提高了。”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陈万国告诉记者,建好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还要念好“推动、掌控、监督”的“六字经”。

    以商超推动批发。将商场、超市和批发市场的业主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市场业主统一查验记录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实现电子存档,并定期向省食品流通监管系统数据库报备,工商部门则以业主提供的上一级食品供应商名单为监管重点,逐一走访巡查,扩大食品追溯管理的覆盖面。

    以批发掌控零售。抓住食品批发经营者这一承生产环节、启销售环节的中枢,监督其完整采集、保存、备案食品的索证索票资料、进销货台账信息,并出具合规的供货凭证,准确掌握食品的来源去向,实现对一个区域流通环节食品的可追溯管理。

    以消费者监督经营者。通过目前在超市试点建立的食品安全信息查询终端等形式,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由消费者自己选择哪些食品可以放心购买,促使食品经营者更加守法经营,最终让公众受益。

    根据省工商局的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运用“食品流通监管系统”巡查食品经营企业8.87万户、29.98万次,巡查食品322.37万批次,退市不合格食品共1.2万公斤。(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付严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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