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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业务培训会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切实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建立信息档案环节各项工作,提高信息录入技能,10月16日,宣汉县食安办组织召开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会,县食安办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股室、食品药品监管及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学习传达了、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要求。随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及餐饮服务监管负责人就此次调查的相关表册填写、系统录(导)入等业务工作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讲解。

会议指出,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目的是为了彻底摸清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以便于有效监管。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要落实保障经费,保证调查工作支出费用,充分调动一线调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调查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调查数据全面、准确。二是抽调精干力量。各乡镇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晰分工,加强协作,要抽调精干力量,及时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充实到调查工作队伍中,确保调查录入工作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是指导培训到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必须把对乡镇调查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负责调查工作的同志要重点加强对乡镇调查统计业务骨干的培训和指导,适时深入乡镇进行指导,确保调查数据准确、录入规范、档案完整,保证建立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资源平台功能更完备。四是形成协作合力。县食安办要统筹协调,加强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工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要建立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食药监局相关股室要加强报表的审查和验收,加强检查指导,科学评估质量。各乡镇、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工作步骤,扎实推进调查及建档工作,确保调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塞责;要及时反馈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各种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高质量地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任务。

 (罗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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