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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称沧州树江食用油制造有限公司产的一批次小磨香油被检出不合格 | ||||||||||||||||||
|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12/24 20:27: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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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天津市工商局近期在流通环节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湖南、江苏、内蒙古7个省市16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食用油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测,1个批次香油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7项指标。结果显示,标称沧州树江食用油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树江” 小磨香油(485ml/瓶 2013.10.12),酸值项目不合格。 工商部门表示,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用油,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食用油,一律停止销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不合格的食用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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