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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添加剂规定 首推召回制度 |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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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本月起, 食品添加剂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生产者应实施召回。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从6月1日起实施,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再提门槛。
该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管理规定。新规要求,企业应对出厂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出厂检验;并明确要求,如果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存在安全隐患,生产者应实施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