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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没QS标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禁售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8/21  

    从今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食品纸质包装袋和纸质容器上一定要有QS标识,否则禁止销售。离“大限”只有10多天时间,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场上无QS认证的一次性纸杯仍是主角。

    八成产品没有认证

    记者近日来到市内的几家大型超市,发现一次性纸杯促销价格非常便宜,有的纸杯平均价格才1角一个,八成以上产品外包装上没有QS认证。

    记者注意到一种丹东生产的一次性纸杯,只标明材料为“优质原料、环保用纸、冷热纸杯”,并没有标明热饮适合的温度。

    多数市民不知情

    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选购纸杯的市民,市民齐晶女士对记者说:“我是来给姐姐帮忙的,这几天店里来的客人比较多,所以来买一些一次性纸杯。用这个主要是为了图方便,也会让客人觉得卫生,至于是不是有质量认证,还真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我买纸杯一般都是选择手感比较硬的,这种纸杯质量能好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市民对一次性纸杯还需要有QS认证的事,表示不知情。 

    9月1日起进入查处期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从9月1日起,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的QS管理正式进入查处期。这意味着,没有取得QS认证的生产企业将被依法取缔。食品用纸包装包括玻璃纸、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纸板、鸡皮纸等,而食品用纸容器包括人们常用的纸袋、纸罐、纸杯、纸餐具、纸盒等,几乎覆盖了平时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所有包装材料。

    新闻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得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自2009年9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