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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啤酒进医院赵某获赔五百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1  

 喝了啤酒进医院赵某获赔五百元

  喝啤酒喝出碎蚊香头。消费者赵先生在消保委帮助下获得生产企业500元赔偿。

  8月7日中午,赵先生在温岭市新河镇一小超市以2元钱价格买了一瓶某品牌啤酒。当时未仔细察看瓶内情况,就打开喝了近半瓶,随即觉得有一股很浓的臭味,仔细一看,才发现瓶内有大量变质的碎蚊香头。赵先生感到一阵恶心,于是在家人陪同下去温岭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经过两三天治疗,症状才有所好转,期间花去医药费270元。

  赵先生认为,他因为喝了含异物的啤酒出现恶心、呕吐,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应当赔偿损失。当时生产企业答应补偿赵先生两箱啤酒,赵先生没有答应。后来赵先生又和小超市及总代理方协商多次,但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8月24日,在温岭市新河消保分会的调解下,啤酒生产企业同意赔偿给赵先生医药费等相关损失500元。

  来源:中国台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