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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加强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6/5  

   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目前,省政府机构改革刚刚开始,省及市、县政府部门职能尚未调整到位,曲阜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就做好过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规定:在过渡期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卫生部门继续承担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好餐饮环节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处理工作;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分别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环节、农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自6月1日起,质监、工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条件,分别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对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暂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通知要求:确保我市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实现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无缝衔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维护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