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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官司达能转危 竞业诉讼主张难获认可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8/11  

    8月4日,娃哈哈集团对外宣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驳回了法国达能关于撤销仲裁的请求,商标仍归娃哈哈集团。同日,达能以潍坊两合资公司的名义起诉宗庆后“竞业禁止”开审。《华夏时报》记者第一时间了解到,达能也可能步杭州诉讼失利的后尘,输掉这两场官司。

    娃哈哈系列商标被判归娃哈哈集团,这意味着达能将失去与娃哈哈争夺的制高点,将受制于娃哈哈宗庆后。同时娃哈哈商标归属问题,也是斯德哥尔摩仲裁的核心之一,输掉在国内的商标争夺官司,也将意味着输掉斯德哥尔摩的仲裁。

  等待申诉救局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30日作出裁定,达能方面提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符合规定,驳回达能申请。

  8月5日,达能发表了一份措词激烈的声明,并表示,“达能方将向更高级别的中国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但达能方面新闻发言人丁莹未透露向哪级法院申诉。

  之前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达能与娃哈哈的争端,核心之一是“娃哈哈”系列商标与品牌,谁掌握了娃哈哈系列商标,谁掌握了制高点,对于合资公司资产的分割就居于主动地位。

  据了解,达能在斯德哥尔摩提出的8项仲裁中,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娃哈哈商标归属与“竞业禁止”,随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达能的诉讼申请,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集团,这对达能来说不仅是一次重大打击,而且将危及斯德哥尔摩的仲裁。而斯德哥尔摩的仲裁明确表示,适用中国法院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

  丢失娃哈哈系列商标,对于达能来说,也将无缘从娃哈哈延伸出来的启力、呦呦、思慕C、营养快线等子品牌商标。而据本报记者之前了解,娃哈哈集团已就上述品牌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并处于审理过程中。

  娃哈哈集团代理律师钱卫清表示,杭州中院的判决属于终审,终审判定是不能上诉的,只能申诉。但是达能申诉不一定会受理,除非拿出新的证据,目前重新拿出新证据的可能性不大。

  而对宗庆后也不是意味着一帆风顺。据丁莹透露,因为绿卡和偷漏税问题,美国税务局已经启动对宗庆后的法律诉讼。其未透露这起税案官司何时开庭。对此,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表示不知情,并要记者问达能方面。

  “潍坊二案或输”

  8月4日,达能起诉原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宗庆后违反“竞业禁止”一案,在潍坊中院开庭审理。这是达能以宗庆后为诉讼对象15起诉讼中的两起。据了解,达能此次是以潍坊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和潍坊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两家合资公司的股东名义进行的。

  钱卫清透露,达能起诉宗庆后竞业禁止,有两项要求:一是将宗庆后在非合资公司的10万元收入收归合资公司;二是赔偿原告达能100万元的损失。

  “达能要求法院判决宗庆后在非合资公司的10万元收入为非法,收录到合资公司中。”钱卫清表示,他们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没有提竞业禁止所造成的损失是怎样计算的,要求将100万元赔偿给原告达能,而不是合资公司。“如果宗庆后真是违反竞业禁止给公司带来损失,这100万元也应该是赔偿给合资公司,这包括合资公司中的中方股东。”

  对于审理内容,负责达能对外宣传的奥美公关的丁莹表示:“我们可以证实的是两起诉讼在开庭审理,至于法院什么时候宣布审判结果还无法透露。”

  此前6月份,娃哈哈工会在沈阳市中院以“竞业禁止”名义,起诉达能董事范易谋和秦鹏,法院审理判二者败诉。此次潍坊诉讼,达能方面乐观地表示,同样的理由,同样的性质,胜诉可能性很大。

  但钱卫清表示:“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事实。宗庆后出任非合资公司董事长,是经过达能同意、认可,也是事先知晓,当时双方约定,非合资公司为合资公司代工生产,产品纳入合资公司的销售渠道,而且销售区域不发生重合,不存在竞争关系。”

  钱卫清认为,达能此次诉讼主张难获法院认可,胜算的可能性很小。“双方是合作关系、代加工关系,2005年范易谋签署‘三标’修正案,就明确允许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

  除了潍坊诉讼的开庭,达能在起诉宗庆后竞业禁止的桂林二审、宜昌诉讼也将于近日开庭审理,这是达能起诉宗庆后竞业禁止15起案件中的一部分,随后南昌、新乡等地的诉讼也接踵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