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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药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注重宣传教育、注重规范行为、注重建章立制,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公开,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县人大、政协及法制部门的好评,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注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相对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我县药品监管形成了“专业监管、社会监督、主动规范”三位一体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监管,注重规范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始终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做到“两公开,三告知”即“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告知行政相对人处罚依据,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告知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增加执法透明度。严格执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效规范了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是加强管理,注重建章立制,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制定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和《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等,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保障。 (温县药监局 董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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