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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工商局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12/15  

 201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工作部署,广西岑溪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深入开展支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农村经纪组织不断壮大。今年以来共登记农民个体户1923户,累计10245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0户,累计134户;培育发展农村经纪执业人员  人,累计发展472人;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个体工商户涵盖了种养殖、农机服务等多个领域。达到了村村有组织、行业有经纪;指导岑溪市砂糖、桂园肉、家禽业、水果销售等4个涉农产品协会开展工作。

    二、积极服务农村金融创新。一是为农村金融改革服务,今年积极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2家,有效地盘活了“民间资本”。二是指导涉农企业办理出质股权登记11件,出质股权数额2158余万元,累计出质股权登记15件,出质股权数额2278余万元,增强了涉农企业的融资能力。三是指导涉农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件,为涉农企业、农户融资达2965余万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

    三、农产品商标培育取得了新发展。今年指导申办农产品注册商标2件,全市涉农商标达到了14件。农产品商标的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的培育发展,扩大了我市注册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和竞争力,使农民尝到了甜头。

四、合同已成为农村经济组织经营的主要手段。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工商部门加大对合同帮农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涉农16个工商所全部设立了农业合同指导站,深入农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手把手地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地区、不同的农产品,帮助其规范、制定相关参考文本。今年指导规范合同231份,推广合同示范文本56份,订单农产品164份。    

五、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升。全市工商系统把确保农资商品质量作为服务“三农”的切入点,以实施“红盾护农”行动为重点,不断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模式,通过把住源头、管住流通、跟踪监管的方式,结合春耕、夏播、秋种,把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为重点,全年共检测34个批次;全市275户农资经营户全面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实现了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今年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户369户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4起,案值1.39万元。

    六、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净化。一是开展了4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经营户1241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8个次,取缔无照经营5户。二是加强了对庙会集市的现场监管,食品经营相关信息公示得到落实,在农村开展食品快速检测  批次。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规范全市农村集市5个、庙会2个,建立农村1853户食品经营者、202户餐饮经营者业主实名登记档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260个。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七、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全面覆盖。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大力推进12315进村镇工程,建立消费纠纷和解的“绿色通道”,为农村消费需求提供“零距离”维权服务。将消费纠纷就近化解在农村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已设立消费者投诉站、点290个,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今年受理涉农申诉106件,为农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黎法新 盘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