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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修订致敏食品包装标签条例 |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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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欧盟通过一项指令,规定食品标签必须列明多类致敏成分。
该指令还列出12种可引起过敏反应的食品成分,这些成分必须在食品标签列明,包括含麸质谷物、鱼、甲壳动物、蛋、花生、大豆、奶及奶类产品(包括乳糖)、果仁、芹菜、芥末、芝麻及亚硫酸盐。欧盟已公布了第2003/89/EC号指令,要求成员国从2005年11月25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标签规定的产品。根据这项指令,食品销售商须在产品标签上列出所有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