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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金樽酒楼称“吃不起就不要吃”让顾客很受伤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7  

南昌新金樽酒楼称“吃不起就不要吃”让顾客很受伤

  近日,南昌市民胡小姐投诉称,12月3日中午,与朋友在位于南昌市二七北路的南昌新金樽酒楼就餐,酒店不仅未按宣传给持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的他们打88折,而且还出言“吃不起,就不要吃!”胡女士表示,酒店此举让消费者很受伤,要求酒店方给出合理解释并道歉。

  顾客酒店用餐引纠纷

  胡女士介绍,12月3日中午,她和两位朋友在新金樽酒楼就餐,当时店内写着“持交通银行信用卡在本店消费可享受88折优惠”。点餐时,服务员推荐了一份特价菜,用餐完毕后,胡女士的朋友出示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买单时,却被告知不能享受88折优惠,因为菜单中有一份特价菜。“除去特价菜后的其他消费能否享受88折优惠?”胡女士提出的要求却遭到酒店的拒绝,在双方交涉无果下,酒店方称“吃不起,就不要吃!”

  酒店称不会道歉

  12月4日下午,记者与胡女士来到南昌新金樽酒楼,该酒楼负责人邓经理称,酒店与交通银行合作推出的88折活动,在活动详情内注明了,活动与酒店方推出活动存在冲突时,以酒店活动为准。

  同时,邓经理解释说,服务员的确说了“吃不起,就不要吃!”因为胡女士朋友扬言要向媒体曝光酒店,并强行拍照等等,服务员的态度属正当反应,酒店不会对此事道歉。

  未尽义务应承担顾客损失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赣联律师事务所的陈强律师,他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承担如实告知的义务。该酒店在广告宣传中并未排除特价菜,在胡女士进入酒店消费时仍未明确特价菜不在打折活动范围内,因此,酒店不能以特价菜不在打折范围内为由逃避其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酒店应承担超出特价菜“特价”88折部分售价金额的损失,即顾客为此多承担的消费金额。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