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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筷子”味精抽查不合格 | ||||||||||||||||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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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西安、汉中2个地市共抽取4家味精生产企业的4个批次味精产品,合格率为75%,其中西安嘉奥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金筷子” 味精(200g/袋 2010.06.15)标签内容不符合要求。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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