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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案企业被各罚10万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31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昨日下午通报了广西南宁和柳州两市有关厂家串通米粉涨价调查结果,其中,对这起价格串通案件的组织者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和柳州市兄弟、永财2家米粉生产厂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部分参与串通涨价的米粉厂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3万―8万元罚款。

  2010年1月,广西南宁部分米粉生产厂家在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负责人阙之和等人的组织下,先后集体提高米粉出厂价格,每斤提高0.2元左右,受此影响,部分米粉摊点零售价格每碗由原来的3.5元提高到4元,上涨了5毛钱。南宁米粉涨价后,柳州市部分米粉厂主动和阙之和联系,先后3次召开会议商讨联合涨价问题。同时阙之和与柳州兄弟等米粉厂负责人通过利诱、胁迫等手段,向柳州市各米粉生产厂家施加压力,最终15家米粉厂达成联合涨价及利润分成协议。

  发改委价检司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价格串通案件,违反了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企业滥用自主定价权、操纵市场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中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