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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商品涉嫌冒用被查获- “绿色食品”标志岂能擅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2/14  

   本报讯 (记者王绍芳 通讯员徐建国)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证明经认定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及相关事物。而个别经营者为了牟取利益却擅自使用该标志,近日,工商津南分局查获涉嫌冒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商品11种。在何庄子大型农贸市场副食销售区,执法人员对13家经营标注绿色食品、却不能当场提供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对现场发现的涉嫌冒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商品责令下架,此次共查获涉嫌冒用绿色食品的商品11种。

  作者:王绍芳 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