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清远百和超市再现过期食品 过期时间13天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17 13:36:50  

 

按照标签显示信息,即生产日期:2011.12.04 此前日期食用2012.01.03,这包萝卜已经过期13天。曾亮超 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高薇 曾亮超)继“过期龙头鱼”、“过期花生”后,今日下午,记者在清远市百和超市再次发现过期食品——脆萝卜。标签信息显示该商品过期时间已达13天。对此超市方面暂无明确回应。

1月12日下午,记者走访百和超市时,在蔬菜区发现一包过期脆萝卜,标签信息显示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日,保质期是2012年1月1日。按照这一信息该商品已经过期11天。当天下午,记者致电该超市,客服人员称要核对事实才能给出答复,她还建议记者持商品和小票到超市现场咨询。

今天下午7时许,记者再次走访时发现,仍有一包过期脆萝卜在架销售。按照标签显示信息,即生产日期:2011.12.04 此前日期食用2012.01.03,这包萝卜已经过期13天。记者随机采访工作人员得知,他们对过期食品并不清楚。记者拿着这包过期脆萝卜买单时,收银人员也没有进行任何提示或阻止。

超市为何屡受过期食品?为何过期10天左右都没有人进行清理?相关问题超市方面暂没有具体答复,记者将继续跟踪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