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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药监局五项措施深化治理涉药商业贿赂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5/7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考核制,进一步约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监管过程中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杜绝权钱交易,用廉政勤政形象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监管、稽查、抽检等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把商业贿赂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起考核,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一起落实。
  三是推行"阳光行政"。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时限、自由裁量标准的公示工作,使行政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使行政执法和监管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切实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是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行政执法、零售药店开办和GSP认证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用行政手段打击药品商业贿赂行为。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认真履行药监部门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加大商业贿赂整治力度,确保治理药品商业贿赂取得实效。(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董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