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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光金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天源胶囊虚假广告忽悠人 |
| 文章来源:第一食品网 更新时间:201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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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我省有关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2010年5月,共监测到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89条,其中违法广告71条,违法发布率为79.8%,其中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66条。上述违法广告已提请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现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产品类别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 发布媒体 刊播时间 次数 违法原因 处理结果 处理部门 保健食品 天源胶囊 无 通化光金保健品有限公司 博爱平民大药房 山东广播电视报莱芜版(赢在周刊) 2010-4-15 1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及其它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第一食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