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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11家小型餐饮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3/7 21:44:49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11家小型餐饮单位因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未建立,被责令限期整改。

为确保餐饮服务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山东省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薛城区食安委组织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今年27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这次检查分四个组,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48家,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19辆次。经查,大部分餐饮单位建立了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有11家小型餐饮单位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未建立,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共提出整改意见45条。(吴玉英 陈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