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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桂星向村民借集资款写下的欠条不少就是这样子的小纸片。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摄
高利诱惑进行非法集资
据了解,现年52岁的冼桂星只有小学文化,是广州市石牌村本地人,案发前住在珠江新城海乐路。1988年开始,冼桂星就在天河区石牌村山前市场卖猪肉,给同村人的印象是老实、本分、很爱干净,有空时经常串门。
起诉书显示,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间,冼桂星以投资养猪场及房地产生意等需要筹集资金为由,以年利息20%至200%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向天河区石牌村一带村民董某、陈某等86名被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3679.98万元,除归还人民币109万元给部分被害人外,其余赃款用于挥霍,造成上述被害人损失人民币3570.98万元。
记者获悉,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冼桂星于2010年8月2日自首时供述的。冼桂星的婶娘(丈夫的嫂子)证言里说,自首当天,冼桂星听说已经有村民报案了,才在她陪同下主动到了石牌派出所投案自首。
自吹有“多处房产”
昨日开庭前,法庭门口聚集了数十名受害人,且均为女性。石牌村民钱阿姨称,冼桂星被捕后,她曾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得知冼桂星先后非法集资了7000多万,受害人达100多名,而不是起诉书上的金额和人数。
记者对村民何以相信冼桂星并借钱给她表示不解,村民董阿姨解释说,“都知道她(冼桂星)有不少房产,有收租,她大佬(哥哥)是开养猪场的,又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大家甚至算得上亲戚”,没想会被骗。冼桂星劝慰“放心啦!借给我怕什么,我到处有房产”,董阿姨便于2010年6月左右,就拿了24万元出借1个月。
记者获悉,石牌村村民除了常年3万元左右的分红,不少人还有多处房产用以出租,而坐落在石牌村的电脑城也是重要经济来源。而受害村民仍是中老年妇女居多,借给冼桂星的钱从几十万到一千多万不等,仍有大部分至今没有归还。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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