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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开展“六小”行业整治达标活动 |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4/4 22: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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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 为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石泉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个月的“六小”行业整治达标活动。 突出重点,确定整治达标重点对象 整治采取从县城向阳路、滨江大道、北环路主、次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推进的办法进行。城区整治结束后,逐步向县城周边镇、村、基层创卫镇延伸覆盖。整治重点是城区饭店(含机关单位和学校食堂)、小餐饮店(含早点、夜市、农家乐)、小旅店、小理发美发店、小浴池足浴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及食品加工业(含小作坊)。 有序推进,明确整治工作步骤 成立领导机构。本次整治活动由石泉县“六小”行业整治达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从工商、卫生、公安、住建、质监和文广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统一开展综合整治,抽调的执法人员统一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明确阶段任务。一是3月底前搞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二是4月中旬前集中培训,指导自行整改;三是6月中旬前集中整治,依法强制整改;四是在6月底前建立示范街、示范户。 规范要求,倡导“六小”行业守法文明经营 要求从事“六小”行业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须达到以下要求: 行业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且悬挂在醒目位置;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消毒、消防设施齐全,操作规范;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门前“四自一包”责任落实;不得骑门经商、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 坚持标准,严格进行整改整治 一是严格整治,分类施策。对无证无照的经营门店,整改后能够达标,限期整改达标办证;对无证无照经营门店,现有设施条件较差,无法整改达标的,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予以取缔;对有证有照的经营门店,由于多种原因,与标准有差距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达标;对在非指定场所经营的流动早夜市饮食摊点,依法予以取缔;对在指定场所经营的流动早夜市饮食摊点,不按要求加强卫生管理,且拒不整改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是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各抽调的执法人员要全身心投入“六小”行业整治达标工作,认真学习整治实施方案,准确把握行业标准和要求,严格卫生标准,采取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科学指导被监管单位进行整改,规范经营管理。在集中治理阶段,要分路段、分片区集中治理。在巩固提升阶段,各职能部门要建立人员、路段、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制,建立“六小”行业整治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媒体宣传达标典型,定期公布督查中核实的无证照、达不到标准的“六小”单位、门店,曝光一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门店,推动“六小”行业的监督管理和规范经营; 四是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要严肃综合整治达标工作纪律,按照《三创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和县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县三创办要随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对无故不参加整治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和在巩固工作中失职渎职,管理不力,影响创卫达标的单位,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通讯员 谭家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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