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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食品安全 |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5/2 7: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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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要求该省千余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配合排查,报告发现的潜在隐患、监管部门不作为情况;并希望公众举报。浙江省食安委还表示,将对前一阶段经查证核实的2起食品安全事件的举报人进行奖励,金额分别为30万元、2万元。 食安委强调,要在做好“新昌药用胶囊铬超标事件”后续处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监管,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目前,浙江已在全省聘请1008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开通了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据悉,监督员由食品业内人士、医生、律师、机关人员、工人、农民、企业员工等构成,上岗前需通过培训。他们主要负责监督食品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提供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违法行为、案件的线索;举报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根据有关办法,举报8大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经查实,将依据查处后罚没金额的大小或判处刑期的长短等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