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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药监分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一“黑诊所”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7/12 20:28:38  

7 月12日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药监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了辖区沙沟镇一涉嫌非法从事治疗腰腿痛的“黑诊所”。

当天上午,有群众向薛城药监分局举报称,在辖区沙沟镇一养殖场内有一非法从事治疗腰腿痛的诊所,请求查处。接到举报后,该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当即安排稽查人员现场查处。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在养猪场西北角的一间小屋内,摆有药品的货架、中药橱以及研磨药品的工具和自己配制的肋痛散、三气丸等中药散剂。经调查,这家从事治疗腰腿痛的诊所是养猪场主的亲戚,因学过中医学,在无任何职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擅自行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未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使用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他们立即停止使用、销售药品的行为,并将问题药品予以查封扣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