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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县21乡镇均成立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7/26 21:40:02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等规定,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近日,从江县21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均正式成立。    

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安排的相关工作;及时上报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等。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乡镇长担任,分管乡镇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乡镇党政办、辖区工商分局、畜牧站、农推站、卫生院、综治办、派出所、中心中小学校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做到“六个有”:即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工作制度、有举报电话。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立后,原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龙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