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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申诉猛增 工商部门提醒买时多观察遇问题留好证据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10/1 11:29:17  

晨报淄博9月30日讯 今天,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9月份消费者投诉热点,其中通讯产品、交通工具占商品类申诉总量的前两位。食品类申诉比上月增长50%,食品类举报案件同比、环比分别增长11.76%、29.41%,主要涉及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奶制品等。

  食品问题多
在受理的21件食品含异物的咨询申诉中,月饼中含有头发、虫子、碎玻璃、线头等异物;火腿肠中含有不明臭味异物;啤酒、纯净水中含有不明悬浮物。
有的经营者对出厂的食品应当注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方式和条件等不予标示或标示不清、有些内容与实际不符、有的甚至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将一些过期食品涂改保质期后继续销售,坑害消费者。
另外,儿童食品质量问题也不容忽视。部分学校周边的小卖部、固定摊位销售的儿童食品为“三无”产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消费者维权难
不安全食品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但消费者在处理时往往面临着索赔难的困境。
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索赔难的主要原因有:责任不易界定、问题食品鉴定难和消费者维权知识缺乏等。对于食品含异物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往往拆开包装才发现,但拆开后往往无法界定责任;其次,拆开的食品不能作为检测样本,只能从同批次的产品中抽样检测是否合格,而像食物中含异物情况的概率很低;消费者索证意识差、不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在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后不注意保存问题食品也会造成维权难。

  买前细观察 遇问题要留证
针对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及维权困境,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标示。对于无法判断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最好不要购买,慎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熟肉制品、豆制品等应尽量当天食用,并按包装上注明的要求正确储存。
其次,要注意包装袋是否破损,包装袋破损的食品易被细菌污染、包装袋内食品有无霉点。认清食品安全认证标志,在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中文标识。
遇到问题食品一定注意保存好留样,对于易变质食品注意选择恰当的保存方式,比如放在冰箱冷藏。如果发生人身损害,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医生诊断的证明、医疗票据,交通费、误工费等,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