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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起买食品留意QS标志 不得带有质量安全字样 |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3 14: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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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12月1日起所有出厂的食品标签中QS标志不得带有“质量安全”字样,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一旦发现企业还使用该字样将进行查处。 据悉,QS标志是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启用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发布34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6月起,国家质检总局将QS标志中的“质量安全”变更为“生产许可”,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有18个月的过渡期完成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的更替。因此2011年12月1日起所有出厂的食品标签中QS标志不得带有“质量安全”字样,一旦发现以标识不规范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