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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和县驻店药师先培训再上岗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9/6 23:15:57  

为保障驻店药师在岗履职、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做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零售药店新任驻店药师,采取任前约谈等方式强化对驻店药师培训和教育。

一是在任前约谈中明确要求驻店药师必须在岗在职,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辞职或不能保证营业时间在岗履职的要及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在营业时间内上岗时,要佩戴标明其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驻店药师暂时离岗或不在岗时,要有明显标志提示并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要做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保存处方,确实不能收集保存医师处方的,要做好处方登记和药品销售记录。同时要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

二是药师上岗对其进行面对面培训,主要内容有《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管理办法》等药械法律法规,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增强驻店药师的诚信意识和药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和药学服务水平。

蔡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