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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破解食品监管执法难题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9/25 22:04:17  

——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驰

       近日,深圳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深圳市检察院等部门制定的《深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深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管理规定》。这两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正式建立运行。9月20日,本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郭驰。
      记者:请您解释一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主要内容!
      郭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是指由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二是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三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立案监督;四是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记者:在过去几年时间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深圳市食品安全的主要管理部门,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深圳的食品安全走在全国的前面。请问郭驰副局长,在“两法衔接”以后,对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有何意义?在以后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中将会有哪些实质性的改变?
      郭驰:食品安全一直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我们在广东省提出来的“三打两建”工作中,也一直把食品领域作为“三打两建”的重点和突破口,我们这一两年来就一直在加大这个领域的治理整顿,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在加强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我们也一直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也在探索一些经验。今年6月份我们局里也跟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查处和移送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案件移送的范围、标准、联合查处和移送程序的要求,细化了相关的标准,解决了以前经常存在着在移送环节衔接不够畅通的问题。一方面是我们公安机关在办理食品案件的时候,市场监督局可以提供技术检测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在查处食品案件过程中,在现场查处、调查取证等方面能得到公安机关有利的配合,第一时间抓获犯罪嫌疑人,掌握关键证据。
      从当前情况来看,强化食品安全的治理整顿符合当前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的特点,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还是要把各类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问题最大限度的遏制下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满意度能够进一步的提升,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围绕这个任务,这一次《深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办法》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手段和平台,这个《办法》也规范了我们移送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尤其是搭建了一个行政和刑事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
      记者:在“两法”衔接后,你局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郭驰:为了保证这次“两法”衔接的顺畅运行,我们下一步回去以后要全面加强宣贯和培训工作,并且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指引,尽快启动信息平台的试点应用,督促相关的分局和我们公安分局建立辖区联合查处和移送机制,深化一线执法的联合办案机制和案件的移送机制,通过我们的联合办案,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治理整顿,把食品安全的形势进一步推向好转。
      最后,我相信,在“两法”衔接后,将更有利于食品安全的执法,将更有利于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张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