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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药监分局强化六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0/22 15:39:29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药监分局强化五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杜绝了食品药品监管中各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调研学习、内部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行政务公开,将部门职责、科室职责、执法依据、办事流程、监督电话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在全区的行风、政风评议中,每年行评均位列全区前五名。全局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始终坚持在学习中执法,在执法中学习,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明确执法目标,层层落实责任。把行政执法目标责任逐级量化分解到各单位、科室和具体岗位,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执法责任;树立了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理念,确保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是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该局制定了《行政处罚四审一通过制度》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禁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中错案的发生,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处罚裁量权。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杜绝乱用、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和随意处罚,制订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制定了自由裁量权基准阶次划分的标准,确立了自由裁量权实施程序及监督机制等。

五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案卷考评,实行案卷考评与绩效考核评议的有机结合,不断强化案卷考评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重要性。

六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聘任的政风监督员不定期走访管理相对人或向管理相对人电话查询的方式,向监管对象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行为、服务态度、廉政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在药品监管执法时,加强信息反馈,向被检查单位发放《行政执法意见反馈表》,由被检查单位填写意见并反馈到局纪检监察办公室,确保执法活动阳光进行,促进执法行为更规范。今年以来,该局共受理举报投诉12件,查办案件50件,未出现行政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