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吉首市局查获假冒健食品“印度回春丸”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1/7 16:58:49  

近日,吉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某保健食品零售店经营的保健食品“印度回春丸” 质量可疑,该产品标示的生产商为海南正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972号、卫生许可证为琼卫食证字[2008]026号、生产批号为20120316、生产日期为2012/04/17、包装320mg/粒×36,铝塑板包装、保质期为2年,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立即致函该产品生产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生产厂家请求协查。

经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海南正康药业有限公司回函证实,海南正康药业有限公司从未生产过该种“印度回春丸” 保健食品 系假冒产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深挖中。

吉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彭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