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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云霄县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1/29 11:4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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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云霄县政府办转发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云霄县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办法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管理部门职责和处理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明确要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软硬件方面除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和GSP认证标准条件外,必须安装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经营范围仅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医保零售药店只能向县药监局申请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许可,若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及化妆品日杂用品营业范围,零售药店必须在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主动向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否则不予认定或取消定点药店资格。该办法还明确定规定了“经营场所内陈列或销售除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以外的物品。” 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七种情行。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确保医保资金用于群众防病治病,杜绝医保定点药店销售药品以外的其他商品起到有力的约束作用。
( 谢端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