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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局突出八个重点着力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1/30 8:43:29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自律意识,全面提升药品经营质量水平,维护好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服务群众的良好环境,保靖县局突出七个重点,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一是必须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资格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悬挂或张贴在合理、醒目的位置;二是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在职在岗,药师不在岗时,应挂牌告知,并停售处方药;三是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的岗位培训,并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四是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的岗位培训和健康体检,并建立相应档案;五是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索取备查的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六是药品必须按GSP的要求合理、科学分类,正确摆放,陈列整齐;七是若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药监部门;八是销售药品必须按照规定开具销售凭证。

    湖南省保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向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