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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浦县药监局三措施建立执法回访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2/5 17:56:28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权力运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行政执法回访长效制度,具体做好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健全回访制度,明确由纪检监察、法制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执法回访,规定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跟踪回访的对象为依法做出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

二是明确回访内容,向监管相对人发放《廉政监督跟踪记录表》,内容是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办事效率、廉洁自律、执法行为等,以及向行政相对人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

三是执法回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将回访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向回访对象反馈,狠抓行风政风整改,转变干部作风。

今年,漳浦县药监局通过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依法做出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得到管理相对人的好评,加强药品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树立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执法形象。

   福建省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邱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