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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药监局“四字诀”提升办案质量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1/24 23:00:41  

2012年,福建省长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了“四字诀”稽查办案模式,即排查求“实”、突破求“准”、取证求“挖”、定性求“准”,在提高办案科学化水平上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排查求“实”,对排查出的线索进行研究分析,对有重大嫌疑的线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查核实。二是突破求“准”,通过案情分析,把举报人反映的线索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选准突破口。三是取证求 “挖”,在调查取证时,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主要证据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和其他证据一并提取,然后“顺藤摸瓜”,进行深挖细查,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查小案带大案,以扩大查办案件的成果。四是定性求“准”,把依纪依法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把性质、自由裁量权搞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饶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