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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射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贯彻实施执业药师配备工作 |
|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1/31 18: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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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程序,提升药品零售业药学服务水平,日前,江苏射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该局收到省局文件通知后,立即出台了做好执业药师配备工作的相关文件,认真遵照执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的“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不得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二是坚决执行。对新申请开办零售药店,该局要严格审查其执业药师相关资格,未配备执业药师不予许可,坚决做到合格许可,依法行政。三是强化宣传。该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采取药监局域网站、短信平台、QQ群发等,大力宣传做好执业药师配备工作的相关规定,得到了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李传平) |